彩晨科技售后服務承諾書
一、 “三包”服務的條款:
1)售出之日起7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的,用戶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365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換貨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證中的維修記錄,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主機。
4)在三包有效期內,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維修記錄,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主機。
二、“三包”有效期的確認:
1)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的最后一天。
2) 用戶不能提供發票和三包憑證等有效證據,依照主機機身號顯示的出廠日期后的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3) 維修后產品三包有效期的延續:享受“三包”服務后產品,在原始三包有效的剩余時間內或自修復之日起90天內,以時間長者為準,享有“三包”服務。
4) 換貨后,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應在發票背面加蓋印章,注明更換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合理的收費修理:
1)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2) 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但能夠證明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3) 三包憑證上的內容與實物標識不符或者涂改的;
4) 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特別注意不要發生進水、摔壞及其他人為損壞);
5) 非彩晨視界指定售后服務點拆動、維修造成損壞的;
6)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包含雷擊,火災,地震等)
7) 保修產品向本公司維修部門或其授權的維修點交送及取回的費用由用戶與我公司分擔來回各自費用;
8) 所有被維修替換下來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等歸本公司所有;
9) 本公司對于產品故障,不負除保修之外的其他賠償責任;
10)本公司不承擔、也不授權其經銷商或代理人或授權的服務網點承擔任何超出保修條款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其他權利和義務。